2026年8月15日,一部整合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综合性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正式生效。这部法典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环境治理迈入体系化、法典化的新阶段,同时也为各类市场主体的运营划定了更为清晰且严格的法律边界。对于广大企业而言,理解法典确立的全新责任规则,并提前构建与之匹配的合规体系,已成为一项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责任体系的重构:“并行”原则与风险全覆盖
法典的核心变革之一,在于其构建了一套层次分明、覆盖全面的法律责任体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指出,法典确立了“责任并行”原则。这意味着,企业的同一个环境违法行为,可能同时侵害行政、民事乃至刑事三类不同的法律关系,而这三类责任将被独立追究,并行不悖。这彻底改变了以往实践中责任认定可能存在的模糊或选择性追责现象。
与此同时,法典明确了“民事优先”规则。当企业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行政罚款、刑事罚金和民事赔偿时,将优先用于承担生态环境修复等民事责任。这一规定凸显了法典“修复为主、惩罚为辅”的核心价值取向,将生态环境的实际恢复置于更优先的地位。
更值得企业关注的是,在行政责任认定上,法典引入了“过错推定”原则。简单来说,一旦发生环境违法事实,法律首先推定企业存在过错。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违法故意或过失,就将面临行政处罚。这无疑大幅提高了企业在日常运营中自证清白的证据保存义务。
在追责对象上,法典的覆盖面显著扩大。除了企业自身,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提供技术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如环境监测、环评单位)以及负有监管职责的公职人员,都可能成为责任追究的对象。特别是针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数据造假行为,法典规定了包括“双罚制”(既罚机构也罚责任人)、竞业禁止和取消从业资格在内的严厉处罚措施,旨在从源头遏制环境数据失真。
企业面临的核心风险场景与应对策略
在明确的责任框架下,企业哪些行为风险最高?汪劲教授梳理指出,当前风险最为集中的领域主要在于两点:一是环境监测数据的弄虚作假,二是以各种隐蔽方式逃避监管排放污染物。这两类行为直接破坏了环境管理的根基,是法典重点打击的对象。
面对更加严苛的法律环境,企业的合规工作必须更具前瞻性和系统性。学者为企业提出了几条切实可行的建议:
- 强化证据留存意识:日常运营中,必须系统性地保存能够证明自身合规无过错的证据链,例如环保设备的合格证书、定期验收维护记录、委托第三方服务的合规性文件等。这些材料将在“过错推定”原则下成为关键的抗辩依据。
- 注重责任协调与履行顺序:如果违法行为已发生,企业应主动协调不同法律程序中的责任承担。例如,已被处以行政罚款的,在后续刑事审判中可主张折抵相应罚金;主动、优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可以作为请求司法机关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
- 建立动态合规体系:企业需建立并定期修订内部环境合规管理制度,将其融入公司治理的各个环节。特别要警惕和杜绝“连续违法行为”,因为这类行为在法典下可能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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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认定的司法难题与辩护空间
除了责任主体和规则,如何科学、准确地认定环境“损害”,是法典施行后另一个亟待厘清的关键问题。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丁岩林的研究发现,“损害”一词在法典中频繁出现,其内涵极为丰富,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传统的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以及特有的“生态环境损害”。
进一步细分,损害的对象又可能指向五个方面:生态环境本身及其服务功能、自然资源、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特定个人的民事权利。这种复杂性在实践中带来了认定难题。一个突出的困境是,“公私财产损失”与“生态环境损害”的边界存在模糊地带。
丁岩林举例说明,例如清除污染、防止污染扩大的费用,在《民法典》中被明确列为“生态环境损害”的赔偿范围,但在污染环境罪的司法解释中,类似费用可能被计入“公私财产损失”。这种法律适用上的不一致,导致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办案时常面临理解上的困惑,客观上也为辩护提供了一定的解释空间。
更大的挑战在于自然资源损害的量化。以非法捕猎野生鸟类案件为例,在提起生态破坏公益诉讼时,如何计算鸟类死亡导致的生态服务功能(如害虫控制、种子传播)损失?目前缺乏统一、权威的计算标准,实践中甚至出现专家仅凭经验估算的情况,影响了裁判的公正性与公信力。
针对此类难题,丁岩林建议,对于涉及自然资源国家所有权受损的案件,可考虑将其归入“国家利益受损”的诉讼范畴(即国益诉讼),而非强行套用生态损害赔偿,这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回避目前生态价值难以精确货币化的司法困境。
迈向主动合规的新时代
《生态环境法典》的施行,绝非简单的法律条文汇编,而是一次深刻的环境治理理念与规则的升级。它通过严密的“责任并行”网络和“过错推定”原则,倒逼企业从“被动应对监管”转向“主动构建合规”。
对于pa集团这样业务多元、运营网络广泛的大型企业而言,这意味着需要以更高的标准审视全球各业务线的环境风险管理实践。法典所强调的全链条责任(包括第三方)、证据留存义务以及损害认定的复杂性,都要求企业的法务、运营和环保部门必须更紧密地协同工作。
企业合规的焦点,不应再局限于避免罚款,而应深入到如何证明自身运营的“绿色清白”,以及如何在可能发生的问题中,通过优先修复环境、妥善协调责任来最大化地减轻法律与声誉风险。关注PA视讯集团官网等平台发布的行业合规动态,有助于企业管理者把握政策脉搏,将环境合规从成本中心转化为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这部法典的落地,预示着中国企业的环境责任管理,正步入一个更加规范、透明且任重道远的新纪元。